字短小无力。
祝我早日成为那些大神作者的样子,成为日更过万,内容又很棒的的终极码字姬!
以上!!!
对了,还有件事。
以前我几乎每条书评都会回复,每条私信都会回复,不管对方在说什么,理智与否,都会认真解释——以至于偶尔会被这些人带偏。往后不会这样了,真的特别累。
以后但凡认认真真提意见的人,想让这本好的人,我依然会同样认真对待,你们的意见我会好好听。但那些自以为是的,抬杠的,跑我这里找存在感的,我不会再理了,以免影响我写作的心情。
有时候看到特别幼稚的言论...也不知道你多大,感觉在网上和小学生聊天挺新奇的。
真不服气就留下电话,我带你去蹦迪,别只会在网上逼逼。
晚安。
第一百二十五章 光与暗(二十二)
莱克斯公爵今年六十有七了。
他出生在伊森贝尔北境的克里斯罗德尼城,父亲是一名瓦匠,母亲是周边小镇农夫的女儿。两人因机缘巧合相遇、相恋,凭着祖父留下的积蓄,在城郊买下一栋两层民宅,靠着父亲微薄的收入,过着乏味却温馨的生活。
克里斯罗德尼城有着依山傍水的肥沃土壤,莱克斯公爵至今仍记得那个地方。他记得自家每逢雨季都会漏水的屋顶,记得小院里那颗歪歪扭扭的老树,记得门前淌过的潺潺溪水。那时候的一山一石,一草一木,莱克斯公爵都还记得。
他有过平凡却美满的家庭,曾经。
五十年前,因为一场席卷北境的可怕鼠疫,莱克斯公爵在一夜间失去了所有,开始了流离颠沛的生活。在之后的几年里,他当过山匪强盗,干过最卑劣的勾当,与野狗抢过食吃。
那的确是一段不想再忆起的往事。
即使到了今天,自己已是踌躇满志,取得了年轻时从未敢想的成就。即使如此,那些眼睛长在脑门的名望贵族,依然会在背地里偷偷议论自己,议论自己卑微的出身,嘲笑自己偶尔仍会不小心暴露的贱民陋习。
这让莱克斯公爵感到非常厌恶。
但同时他也明